
世界老子文化研究院(簡介)
中文名稱:世界老子文化研究院
英文名稱:World Laozi Culture Research Institute
(英文簡寫:WLCRI)
一 性質
1.是世界道教道藏研究、編輯和傳播行業單位、機構、團體、個體等成員依法登記、自愿結成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;是推進世界道教道藏研究、編輯和傳播行業科學發展、健康發展、服務社會的重要力量。
2.是世界致力于老子文化、道教文化、東方哲學、科技與文明諸領域研究的學者、機構自愿發起并結成的非營利性學術服務平臺;平臺致力于服務全球范圍內的與“老子文化”相關聯領域的科學研究、產業轉化、文化交流等事項,致力于相關科研、產業、交流諸業務的資源對接和整合優化;致力于建設以“老子文化”為核心的諸業務、項目、活動的綜合服務平臺。
3.模范遵守本機構所在國的法律法規管轄及監督。
4.本機構的登記地為澳大利亞;本機構接受登記管理機關、業務指導機構以及所在國的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。
5.本機構在全球范圍內開展世界道教道藏研究、編輯和傳播的相關合法合規活動。
6.本機構按照所在國規定,在符合條件時設立工會組織并開展工會工作。
二 宗旨
1.遵守所在國家的法律、法規和政策,踐行所在國的價值觀,遵守所在國的社會道德風尚,弘揚積極進取的精神。
2.在遵守所在國對世界道教道藏研究、編輯和傳播行業監督管理的前提下,進行世界道教道藏研究、編輯和傳播的自律管理和工作;發揮政府與世界道教道藏研究、編輯和傳播行業間的橋梁作用;為成員服務,反映成員訴求,維護成員的合法權益;維持世界道教道藏研究、編輯和傳播行業的正當工作秩序、交流合作秩序、競爭秩序,規范世界道教道藏研究、編輯和傳播行業行為;促進世界道教道藏研究、編輯和傳播環境的公開、公平、公正、科學、專業、高效,推動世界道教道藏研究、編輯和傳播行業環境的健康、科學、高效發展。
3.在遵守所在國對“科技與文明”領域諸事項監督管理的前提下,進行“科技與文明”學術領域、產業領域的各類服務工作;發揮政府與該領域間的橋梁作用;為成員服務,反映成員訴求,維護成員的合法權益;維持“科技與文明”領域科學研究、產業轉化的正當工作秩序、交流合作秩序、競爭秩序;促進“科技與文明”領域科學研究、產業轉化環境的公開、公平、公正、科學、專業、高效,推動世界“科技與文明”領域科學研究、產業轉化的健康、科學、高效發展。
三 業務
以道教道藏資源數字化、“科技與文明”領域科學研究、產業轉化為核心業務,提供專業服務、反映行業訴求、規范成員行為、倡導健康與和平,根據需要從事下列活動:
(一)推進世界道教道藏資源數字化、“科技與文明”領域科學研究、產業轉化諸平臺的開發和運營,編輯和傳播世界道教道藏、科技與文明的系列文獻,開發和運營相關數據庫和數字化平臺;
(二)推進全球文化交流與合作,發布世界道教、科技與文明的系列信息,編輯出版發行世界道教、科技與文明的專業刊物;運營道教數字化、科技與文明的系列新媒體平臺,開展行業調查、專業評估、培訓、交流、咨詢、道教道藏以及科技與文明相關的文創成果的展覽展銷等服務;
(三)協調成員之間、成員與非成員之間、成員與社會之間涉及道教道藏傳播活動的爭議;
(四)代表成員提出相關措施的申請,協助政府及其部門完成相關調研,組織協調成員參與積極健康的文化活動;
(五)接受與道教道藏利益有關的決策論證咨詢,提出相關建議,維護成員和行業的合法權益;
(六)參與行業性集體談判,提出涉及成員和行業利益的意見和建議;
(七)參與制定有關行業規范和標準,建立規范行業和成員行為的機制;
(八)加強成員和行業自律,促進成員誠信行為,維護成員和行業的公平秩序、公正環境;
(九)組織成員學習相關法律、法規和政策;
(十)編輯發行世界道教道藏、科技與文明的系列年鑒、行業發展白皮書;舉辦行業峰會和主題論壇;
(十一)開展所在地允許的業務和政府部門授權或委托的其他事項。
其中,業務范圍中屬于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須經批準的事項,依法依規經批準后方可開展。